龙岩这3人涉嫌妨碍公务、袭警,拘!

9月11日,嫌疑人吴某某驾驶小车看到永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开展交通查缉,拒不停车,反而加速强行冲卡;9月8日,嫌疑人黄某某醉酒后拨打110称,要点火烧房子,抚市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嫌疑人趁酒劲辱骂、殴打民警;9月7日,嫌疑人陈某某醉酒后与他人发生矛盾,岐岭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出警过程中被陈某某用锄头和锯子袭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应该要以积极的态度配合,但总有些人会无理取闹、拒不配合,上述3人可谓是把“以身试法”四字表现得淋漓尽致啊!他们的最终结果就是被拘留,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
在中国,法律规定了公民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而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应该积极配合警察执行公务,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执法权威,协助调查取证等措施,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