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何安排?

2023年4月上旬至年底,分四个阶段 《工作方案》提出了从4月上旬至年底,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专项行动:


★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制订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开展自查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县(市、区)结合攻坚重点任务、挂牌督办清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问题无遗漏、无死角。

★集中攻坚阶段(5月上旬至7月底)

全力攻坚克难,扎实完成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8月上旬至年底)

通过跟踪督办、集中扫尾、回头看等方式,完成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稳步提升环境质量,并确保2024年在2023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保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