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几个真实维权案例 教你如何对侵权行为说“不”!
□ 融媒体记者 施薇 曾俊钦 通讯员 黄均远
您是否经历过同一故障多次维修、售后修理多次收钱、买的商品以假充真……面对这些消费侵权行为,你们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24日以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结合以下几个真实的维权案例,教你做个“精明”的消费者。
送洗衣物损坏
店家担责并赔偿
2023年2月25日市民刘女士投诉称,她于2023年1月3日将衣服拿至新罗区某干洗店干洗(衣服当时购买1700元),后发现衣服袖子洗坏羽绒错位了。
经调解,由被诉人现场退88元给投诉人,双方消费纠纷一次性解决,投诉人表示满意,调解成功。
【事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提醒】
对于送洗的衣物,双方应仔细检查,对衣物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以及双方就衣物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要求等,都应用文字明示,并签字确认权责;应尽量选择规模大、有资质、技能水平高的干洗店,并尽可能选择保价洗涤;衣服送洗后,应尽可能按约定时间及时领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办理洗衣店预付卡充值时,应尽可能减少充值金额,并在短期内完成消费,谨慎办理年卡或两年以上期限的卡。
入口食品需谨慎
商家服务要有心
2023年2月11日,消费者罗女士带着两个小孩于新罗区某自助餐厅用餐。在用餐途中,发现扇贝壳上有只长达5cm的活体寄生虫。
经调解,被诉人同意将投诉人当天用餐的全部费用退还。
【事件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以及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提醒】
选择正规且信誉良好的餐饮店进行消费活动;在用餐时需仔细查看食品有无异味现象,以免误食造成不良后果。用餐消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第一时间完成取证(例如:拍下照片或者视频),并应妥善保管好用餐消费小票或者付款截图等,以便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方便维权。
购买空调需注意
售后服务要留心
2022年7月30日市民吴先生投诉称,他于2022年7月24日因空调出现故障,于7月25日向龙岩市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修,该公司于7月29日上门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保修期出现争议,先行收取保外维修费2550元。
经调解,被投诉人向投诉人赔礼道歉;被投诉人退还多收取的人民币2550元给投诉人;投诉人协助被投诉人重新填写维修单并退回更换下来的旧件。
【事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且根据家用电器“三包”相关政策,家用电器在保修期内维修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
【消费提醒】
尽量到大型商场或专卖店购买口碑好、信誉度高的产品,在选购空调产品时要关注机型能效等级、匹数与制冷量、冷暖类型等重要信息;尽可能选择本地售后点多且比较完善的品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以便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