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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问题决议案
(1929年7月15日)
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
妇女在旧社会,地位上受一般人的轻视,认为只是一个单纯制造人类的机器和料理细小的家庭事项外,没有别的作用,过去同志们亦有此种观念而忽视妇运,这是非常错误的。大会认为妇女在革命战争中有下列的作用:
1.做侦探;2.任交通;3.做宣传工作; 4.参加斗争;5.做士兵运动;6.料理家务,代理为革命服务的丈夫;7.守卫放哨;8.煮茶饭;9.运输;10.能劳男子能做到的一切工作。
今后妇女运动的任务与工作路线
目前妇女运动的任务是为动员所有妇女群众团体在党的周围,领导妇女参加政权机关。
工作路线:1.领导广大妇女群众参加斗争。2.引导勇敢进步的妇女参加各级政权机关。3.特别注意贫苦妇女群众工作。4.领导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工农会,青年妇女参加少年先锋队。5.提拔妇女干部参加妇女指导机关。6.加紧对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7.开办学校使妇女得到求学的机会。8.纠正过去强迫妇女剪发和制止剪发的错误,(妇)女同志应保留一部分不剪发准备将来的秘密工作。9.党应帮助妇女解除旧礼教的压迫。10.禁止虐待童养媳。11.婚姻问题,党不应单纯站在某一方面,不要制止妇女离婚,使妇女失望;也不要鼓动妇女离婚使农民恐慌。党在此时特别向妇女群众宣传,使妇女彻底明白,压迫妇女的自由的不单是妇女的家庭,而是整个封建阶级,妇女要彻底解放应与男子一致参加革命,彻底地从旧礼教束缚之下解放出来。12.妇女或男子有提出离婚者,党及政权机关应根据下列两个原则判决:(1)双方愿意;(2)丈夫有强迫妇女事实者。13.党员在男女交际上不要有违反农民心理的行为,给群众不好的影响。
(摘自《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关于妇女问题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