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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过3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自然资源部回应表示,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调整并不意味着取消集中供地,而是集中供地1.0升级到2.0,是根据形势“调整和优化”。1.0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2.0则应对精细化、透明化供地。从目前的市场来看,城市与城市之间差异明显,保持地产行业稳定,必须做供给侧改革。
据了解,集中供地政策源起于2021年2月26日。彼时,自然资源部要求22城试点实施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的“两集中”政策;此外在保证供应规模的基础上,各地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实际间隔时间和出让地块数量要求相对均衡,以此长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实现“三稳”预期。
“此次政策是对此前集中供地政策的优化调整,意味着对于供地次数可以适当放开,房企的资金压力能得到缓解。预计今年,土地市场流拍现象将会有所减少,房企拿地积极性将会好于2022年,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土拍市场回温。”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