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十要”“十不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为确保市民过一个欢乐喜庆、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出《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提醒市民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十要”“十不要”注意事项。

该局提醒市民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做到“十要”:要到就近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店(点)购买烟花爆竹;要购买贴有数码防伪标志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家中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火种或发热的地方;要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燃放;要由成年人燃放;燃放时要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起火灾;要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上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预防可燃物引燃后引起火灾;要把外墙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收起来,以防火星引燃引起火灾;外墙上任何开口和孔洞要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

该局还提醒市民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做到“十不要”: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购买专业人员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要购买过多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更不允许为非法销售提供储存场所;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不要将烟花喷射口对准门窗燃放,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或路段燃放;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如棚户区、加油站、变电站、燃气高压站、高压线附近等;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

(融媒体记者 傅利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