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决定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召开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蓝明丰)20日,市政协主席李桂义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洋,市政协副主席刘友洪、郑玉琳、张子平、郑洪,秘书长章溧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明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航出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的通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通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协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均为讨论稿);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及其他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在龙岩召开。

会议强调,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走前头、作表率,做到选题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体现二十大报告对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抢抓机遇、助力发展上走前头、作表率,充分发挥政协制度优势、人才优势、平台优势,聚焦“抢抓三大机遇、发挥四个优势、打好五张牌”,助力“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凝心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在履职尽责上走前头、作表率,抓好大会筹备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带头高质量议政建言,齐心协力开好六届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