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大整治 乡村颜值再提升
核心提示
近日,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18日,记者对此进行解读。
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841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完成550个以上行政村的“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八项重点任务——
整治力度更大、举措更全、标准更高
《方案》提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提升农村居住品质、推进村容村貌美化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群众参与活力提升、提升长效管护水平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包括:
在提高农村改厕质量方面——
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到2025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对现有旱厕去功能化或填埋。建立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要推进农村公厕建管。因地制宜继续改造升级一批老旧公厕,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自然村或未建设独立式公厕的村庄新建、改造农村公厕。持续推动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上线,推广“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落实公厕管护制度上墙并公布“一长两员”联系方式,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畴。
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农村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探索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每年实施一批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三合一”捆绑打包市场化运营。到2023年,实现全市县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打包”运营全覆盖。
要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提升治理村庄1151个。加快推进新罗、漳平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
要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制定治理方案,每年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河段长名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到2025年,保持辖区内无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要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94%,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分别达到100%、98.3%,省控小流域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达到97.9%。
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方面——
要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参照长汀县模式,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护整县“打包”由第三方企业进行管理。推动各地完善农民缴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
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探寻符合本土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创建。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支持利用供销社现有仓库、经营网点做好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到2025年,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要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养殖网箱和贝藻类养殖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在提升农村居住品质方面——
要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到2022年底累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780个,到202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要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实行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按规定做好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及备案等工作。
要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到2025年,完成农村裸房整治2.3万栋、建设一批示范农房,新建农房彰显地域风貌。
要提升镇区品质提升。精选一批基础较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具有当地特色文化、人文气息浓厚、社区治理有序的典型示范集镇。到2025年,全市完成10个以上乡镇所在地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在推进村容村貌美化提升方面——
要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侵街占道、超范围搭扩建、畜禽散养且影响公共环境等现象。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设置行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微景观和公用停车场等。加强农村“三线”维护梳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森林村庄110个。
要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农村多重价值。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动态监管和发掘力度。
要加强“五美”乡村建设。建设培育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
要开展“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市完成550个以上行政村整治任务。
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方面——
要推动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到2025年,全市实施新建改造农村公路841公里。加强公路沿线路域整治与管控,强化公路保护;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农村道路管护。
要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23年底,新建改扩建规模化集中式水厂52处,新建改建管网5600公里,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继续完善智慧水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构建水源稳定可靠、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小型供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基本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
在提升群众参与活力方面——
要发动群众参与。组织动员村民积极争创省级美丽庭院,引导鼓励村民主动装扮美丽庭院,打造“一院一景、一户一韵”的风格,共同培育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
要深化村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落实“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
要完善参与机制。引导村集体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积极申报农村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
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和公共领域社会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充分运用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在提升长效管护水平方面——
要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到2025年,全市112个以上村庄设立村庄清洁日。
要持续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由各县(市、区)爱卫办每年牵头组织开展2次以上集中统一除“四害”活动。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完成省级下达的创建任务。
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完善可行的管护标准、可量化的考核办法。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给予倾斜。落实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六项保障措施——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治长效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考核激励等6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健全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委和市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完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工作格局。
强化分类指导方面。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空心村”、已经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工料法”等方式。推动永定区、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改革,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有机结合并同步落实制度。
加大资金投入。实行以县级为主、市级奖补、省级补助的投入方式。各县(市、区)应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推动乡村盘活区域内村级自有资产和资金,统筹整合政府奖补、村级自有资金、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村民投资等各方资金。继续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相关科技项目,组织高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选认一批污水处理、乡村生态景观营造等领域的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鼓励第三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评估等工作。积极提炼总结推广一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文字融媒体记者 施薇 刘菲菲 整理
图片融媒体记者 郭亦斌 见习记者 章宸睿 方晨颖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