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良法善治开新局 依法治市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龙岩建设
法者,天下之准绳,万世之仪表。唯有法令明具,才能天下大治,国泰民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把建设法治龙岩作为建设“五个龙岩”的目标任务之一,将依法治市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关键工作之一,市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市,着力建设良法善治、和谐平安的法治龙岩。全市上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一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宏伟图景,在闽西大地徐徐展开。
立良法,助改革、谋善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我们在确定立法项目时,特别关注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地方性立法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紧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出台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2部。《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引导全市群众科学有序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助力打赢龙岩移风易俗攻坚战;《龙岩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有力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吁广大群众做遵纪守法好市民;《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促进全市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保护好、宣传好、运用好闽西红色文化……一系列具有鲜明改革特点、时代特征、龙岩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引领和有力保障。
2022年5月9日,市城管局西城执法大队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收集容器内的廖某某进行教育并开出200元罚单。这是自2021年12月1日《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针对个人的“垃圾分类”方面的罚单。广大群众对此高度认可和支持,地方立法的引领成效得以发挥。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实施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我市注重推动地方立法正确有效实施,在全省首次出台与地方性法规实施相关的专门制度《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生效满一年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
严执法,优服务、促发展
“个别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不规范,在一些地方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治理重点。”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说。
我市着力在规范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上下功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累计申领及发放执法证件7638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工作,赋予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43项,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规范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2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累计不予处罚事项331项、从轻处罚事项182项、减轻处罚事项164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25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有了这个专区,开办企业太方便了。”2021年4月9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企业开办“一窗通”专区,来此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的马女士接过工作人员办好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等材料后说,“两小时之内,办结了3家企业的开办事项。”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法行政如何与时俱进?如何让老百姓在依法行政中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面对这一时代课题,我市拿出实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40个市级党政机构、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分别梳理公布权责事项5492项、31874项、26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分类推进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改革,累计取消证明事项9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74项,做到该放的坚决放开、放活、放到位,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管到位。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率先在全国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率先在全省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审批事项采用即办件办理,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101个重点高频事项实行“一件事”集成服务模式,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2年3月,我市首次跻身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执利剑,匡正义、聚民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公正司法。我市司法机关高悬利剑,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为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尤其是2018年以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撑起了一片清朗天空。
2021年6月11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孔坚为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13家单位280余名公职人员集中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并纷纷表示,将以本次宣讲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环境。
这是我市推进公正司法的一个剪影。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之魂,也是龙岩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理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不断深入,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不断健全。法院系统完善定罪量刑、类案裁判、强制检索等审判制度,创新主办分办、“三公开四限时五清楚”等执行机制。检察系统推行25项检察监督事项“零报告”制度,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规定,不断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龙岩司法工作始终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法治之力保障人民美好生活,让法治更有温度。这一点,身患矽肺三期的职工黄某某夫妻俩深有感触。黄某某因疑患职业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因生活困难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追偿,后经工友介绍找到志愿者律师邱律师、罗律师,随后两位律师四处搜集证据,代为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经过一裁二审(三次)法律援助,走完全部法律程序后,黄某某的劳动关系得以确认,最终依法得到应有赔偿。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我市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法律援助就是其中广受群众欢迎的一项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调整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审批程序,实现法律援助省内跨域代办、经济状况告知承诺等创新服务,我市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充分保障了经济困难群众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普法,促守法、增和谐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我市认真贯彻市“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法治创建为支撑、项目带动为抓手、创新发展为驱动、制度建设为保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为龙岩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2021年12月3日,我市在中心城区街心广场举办盛大的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新罗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手举《宪法》,向群众大声普及宪法知识。2018年以来,我市已连续4年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入基层、走进生活。
2022年1月2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专题述法评议会在新罗区召开,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北城街道、东肖镇及龙门镇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专题述法,其余各镇(街)及区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这是全省首次举办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是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一次有益探索,对全社会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我市还注重以法治助推乡村振兴,全市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4570名、学法用法示范户893户,实现194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累计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在龙岩,法治乡村建设各具特色、各有亮点,既得到基层群众的支持,又为基层依法治理找到方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当前,全市上下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时代召唤中昂扬向前,进一步凝聚强大法治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力创造新辉煌,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本版文字由龙岩市司法局阙源隆撰写,图片由龙岩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