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邹学伟:中心城区已配备“四分类”生活垃圾转运车辆


邹学伟介绍,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

中心城区已配备“四分类”生活垃圾转运车辆120辆,其中:可回收物72辆、厨余垃圾13辆、其他垃圾34辆、有害垃圾1辆,转运垃圾已满足中心城区日常需求。

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变卖给城区内的可回收物回收网点,也可投入小区内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内。小区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在投入厨余垃圾桶内后,由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接驳时间前推至指定的接驳点,我市国企龙津河公司负责在接驳点位用专门的厨余垃圾转运车辆进行接驳,接驳后的厨余垃圾桶再由管理人员推回至小区投放点。其他垃圾由小区物业负责运至中心城区其他垃圾转运站,再由市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进行转运。有害垃圾在居民投放至小区内有害垃圾桶后,由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收集,再预约我市国企龙津河公司进行收运,交由雁石福化危废处理厂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