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正向激励机制

11.持续提高教师待遇

★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认真落实规范津补贴政策,基础绩效奖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财政保障水平安排。

★公办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可参照执行。

12.完善一线教师激励政策

★健全班主任考评激励机制,完善以“注重实绩、劳酬匹配”为原则的班主任津贴制度。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

★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学习辅导、各类竞赛指导,可按规定发放一定劳务费。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

13.加大褒扬激励力度

★按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充分发挥龙岩市情系红土教育基金、芳梅教育基金等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作用,加大对优秀校领导、优秀教师奖教力度。

14.建立教师优待政策

★对本市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综合奖励(含表扬)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实行市域内乘坐城市公交车免费、游览市域内国有A级景区首道门票免费等优惠政策。

★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15.坚持激励差别化发放

★坚持“多教多酬、优教优酬”,建立区别于公务员、体现师德和教绩导向的绩效激励机制,将年度考核奖纳入激励范畴,由学校制定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实行差别化发放的二次绩效考核办法。

16.加强名师培养

★继续实施名师培养工程,每三年一届培养龙岩市名师360名,建立过程性、动态考评机制。

★支持本市优秀教师与省内外名师开展师徒结对,设立师徒结对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