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张某通过手机蝙蝠、纸飞机等软件买卖公民个人在淘宝、京东、抖音等平台上的购物订单信息(包含个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并通过火币平台进行交易,获利人民币4.5万余元。案发后,在被告人张某手机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

经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在信息网络上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已由上杭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通讯员 谢艳)

检察官提醒

本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戒,更是警醒人们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去非法收集、使用、买卖或公开公民个人信息,同时也提醒大家应当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随意相信不明来源短信及链接,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