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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办法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林巍娜)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印发出台《龙岩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者将获得0.5万元至1.5万元的购房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龙岩见效落地,继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政策力度后,经市政府同意,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住建局于2022年6月30日联合印发了《龙岩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助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购房补贴对象为在龙岩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的及出售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政策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申请时限为本政策执行期间至政策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办法》还明确了购房补贴标准。购买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分别补贴1万元、1.5万元;购买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存量住房,每套分别补贴0.5万元、0.75万元;对出售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的,除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外,每套分别再补贴0.5万元、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