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22年5月1日起,新罗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22元提高至862元,其他县(市、区)从每人每月659元提高至796元,分别增长19.4%、20.8%。

为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2022年5月1日起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

本次提标特别加大老区贫困地区提标幅度,在2021年12月武平、连城、长汀提标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提高,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城乡低保标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8%,其他县市区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44%。

提标后,预计新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2900多人,惠及7万多名困难群众。

(融媒体记者 刘菲菲 通讯员 黄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