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可以反悔吗?


【问】张先生:我儿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至法院,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思来想去还是认为量刑过重,请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可以反悔吗?

【答】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先生,你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能反悔,但要清楚其法律后果。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被告人在法院审理程序终结前可以随时撤销具结书,撤销后在审判阶段重新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幅度将低于在审诉阶段的从宽幅度;二、上诉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可剥夺。因此,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人民法院采纳后,被告人若不服判决,不再认罪认罚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因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基于认罪认罚而提出的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也是基于认罪认罚这一情节而采纳人民检察院的从轻处罚建议。若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时对其从轻处罚的依据已经不存在,人民检察院或将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 (通讯员 吴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