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事故责任
【问】蓝先生:我开了一家小型租车公司,购置了几辆汽车,前阵子有个朋友过来租车出去旅游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请问此种情况下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我公司作为车辆登记的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答】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蓝先生,你好!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发生分离的事实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交强险不足以赔付,如果符合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按照责任划分由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商业保险仍不足以赔付的,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由侵权人(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不是全部责任,也不是与使用人之间的连带责任,需要根据所有人过程程度判断其责任大小及份额。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如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未对实际使用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查、未告知使用人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等情况。 (通讯员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