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共同守护最美“夕阳红”


核心提示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聚焦新时代、聚焦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从五大方面提出要求,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来看看《意见》有哪些重要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千家万户的关切,是“家事”,也是“国事”。我国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走出一条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道路,让亿万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人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帮助今天的老年人,也是帮助明天的每一个人。养老不再是“一家之事”,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共担。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实现老有所养。

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街道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组织引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加强光荣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生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据统计,我国大致有1.9亿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另外还有约4000万老年人失能或部分失能。努力让老年人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势在必行。

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在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的背景下,老有所为是积极应对养老问题的重要措施,应大力提倡老有所为,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

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各地要通过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支持街道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培养服务老年人的基层文体骨干,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和质量。开发老年旅游产品和线路,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老人乐则社会安。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安全方便。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强化社会敬老。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银发经济,其实就是面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包括传统的“衣、食、住、行、用”这些实物消费,也包括长期照护、健康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家政服务、养老金融等服务消费,还有文化、艺术、体育、休闲、娱乐等新型消费,以及科技赋能下的智慧产品和服务,还有居家和公共场所的适老化改造。以养老为轴心,不断破题“养老+”思维,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培育老年人用得上的产品和服务。银发经济,方兴未艾;市场前景,一片光明。

加强规划引导。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

发展适老产业。各地要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此外,《意见》要求,要强化老龄工作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加强老年设施供给,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积极参与全球及地区老龄问题治理,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目标有效对接。

《意见》还就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

(记者 王尚华 刘菲菲 整理) 图片由 郭亦斌 曾志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