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高富帅” 骗财骗色被判刑
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某生利用虚假恋爱关系,骗取女性被害人钱财122万元诈骗案,作出维持原判裁定。
2012年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何某生以离异少妇和丈夫长期不在家的年轻妇女为主要诱骗对象,伪装打扮成时尚、出手阔绰、开高档车的“成功人士”,通过虚假关心、甜言蜜语等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并很快与她们建立了”恋爱“关系、暧昧关系。被害人“上钩”后,被告人何某生虚构承包工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以借款名义多次诱骗被害人交付钱财,共骗取钱款122万元,基本被用于赎车、购车、开店及吃喝玩乐等。
上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何某生案发后归还其中一名被害人20余万元,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林芸)
编后:近年来,诈骗犯罪套路形形色色、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恋爱虽美好,交友需谨慎,若有人打着“恋爱”的幌子以各种借口提出大数额的借款要求或诱使你频繁“掏钱包”,千万要留个心眼,在了解清楚对方情况后再做决定。此外,还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爱情观,不要盲目崇拜,远离以“恋爱”为幌子的骗子,防止情感和财产受到双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