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政协委员们的建议,相关部门回复表示我市物业管理——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 记者 刘玉荣 池银花 通讯员 赖文光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涉及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上一期,我们关注到市政协委员就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出了诸多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如何看待这些建议?我市物业管理现状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我市正在逐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近两年,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物业承接查验等四项工作的通知》等措施,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红色物业创建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了业主委员会或小区其他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挂钩单位、居民代表等定期开展议事协商机制,有利于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管理成效逐步显现。去年6月,中共龙岩市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举行授牌仪式,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加速。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我市印发了《龙岩市物业服务分类分级标准(试行)》,将物业服务的基础服务、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标准等进行分类分级。为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2021年6月,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等5部门开展了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去年,我市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还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中心城区建立了所有物业管理区域信用信息台账。对拒不整改的,列入行业黑名单,两年内禁止企业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承接新项目。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有关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良信用档案,推进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水平。近年来,有18个物业服务企业因存在不良行为,而被记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系统。目前,龙岩市城管局正在起草《龙岩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将对物业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对应的奖惩措施。
在探索物业服务第三方检查机制方面,新罗区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小洋龙铁名苑、莲东龙铁名苑等多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设施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建立第三方检查机制,规范了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活动,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为提升物业企业自律,新罗区先后举办了多期物业管理培训会,组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整合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强化一线督导力量下沉一线,通过分组分片区对各物业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物业企业落实整改。2021年,多次对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各物业公司解决和办理业主诉求,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小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查严办,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将1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促进物业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同时,公安机关将监管物业公司纳入“智慧小区”建设的内容,加强物业公司对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指导,协助指导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发生的高空抛物、养犬和占用停车场、绿化带、社区用房、公共区域等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不断提升物业公司治安防范能力和水平,促进小区和谐。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基层民警深入小区宣传《民法典》《物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小区和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相关部门表示,当前,我市的物业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尚不健全,解决物业管理服务现实存在的许多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密切配合,才能使物业管理工作朝着健康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