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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建议:
建立物业服务评级制度 加强多方参与多元治理
□ 记者 刘玉荣 池银花 通讯员 赖文光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居民对优质物业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物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物业服务行业迅猛发展。但物业服务水平却与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还有差距。
市政协委员们纷纷关注到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希望改变现状。具体有哪些建议?1月21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问题:
服务不到位 形成恶性循环
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不给力;消防、电梯、门禁、监控等公共设施日常维修不到位,导致故障率高,存在安全隐患;对小区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等制止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对小区公共收支不向业主公开公布;卫生保洁不及时;收费标准和服务水平不对等……谈及小区物业管理,以上这些问题遭到大多数小区业主的吐槽。
市政协委员林彩霞、廖福琴认为,当前的物业管理主要存在四大类问题。
一是缺乏相应管理和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没有相应的明确标准,很多物业公司只注重收取物业费,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服务水平标准不规范、诚信不足,管理服务工作浮于表面,致使业主对物业积怨较深,往往以不缴物管费来对待物业管理的不满,造成恶性循环。
二是管理和服务良莠不齐。物业公司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制度不健全、整体服务质量不高。部分物业公司管理力量跟不上,职责单一,仅负责日常皮面工作,对小区深层次管理问题没有涉及。个别物业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以各种理由搪塞、推卸管理责任。
三是企业自律形同虚设。林彩霞委员认为,企业自律是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主动为自己设定更高要求的具体行为表现。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利益最大化,有的企业仅仅满足于遵守法律底线,有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只停留在字面上,很难做到自律。
四是普遍存在收缴物业费难的问题。除一些知名的新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外,一般的小区物管企业存在难以为继的现象。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和收缴物业费时拖欠、拒缴的纠纷上,物业与业主矛盾多发。
建议:
建立物业服务评级制度
多方参与多元治理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规范小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能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市政协委员林彩霞、廖福琴提出了《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评级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认为应该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通过制定《物业管理细则》细化物业管理标准,分类明确物业服务职责、范围,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规范物业收支公开制度,提高物业管理准入门槛。
委员们还建议建立物业服务评级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服务水平分级评价制度,促使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费高低挂钩。物业企业主管单位对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进行年检、评级、考核,对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要进行降级处理,同时降低其物业费,令其整改,对无法整改达标的应列入物业黑名单予以公布,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合,促进物业企业优胜劣汰。
相关主管部门要当好指导者、服务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加大对物业公司监管、指导、服务以及培训的力度。按照物业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强力推行标准化服务,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建龙岩市委的委员们则认为,必须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他们建议推行协商制度。小区的事应邀请业主代表协商,应大力推行代表议事协商制度,搭建协商平台,业主代表可按单元、楼栋为单位推举产生。出台监督机制。主管部门应强制物业公司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其每季度费用收支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重大支出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向业主公布。如发现物业公司财务收支存在违法乱纪的证据,应会同业主及时向司法部门报案。
他们还建议加强多元治理,如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确认小区公共区域公共停车场、公用社区用房,全面清理个人侵占社区小区公共停车场、公用社区用房、景区绿化带、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公安机关对任意占用社区小区公共停车场、公用社区用房、景区绿化带、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寻衅滋事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