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水平


本报讯(记者 蓝明丰 通讯员 汪洋)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振春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庆辉参加会议。

会议对两部法规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据悉,两部法规均已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邓振春指出,《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客观要求,将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新的法治武器;《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是我市又一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推进历史文化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实践。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宣传重点,加强两部条例具体条款的专题学习和解读;要根据两部条例规定的职责,依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执法、推进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两部条例的各项规定。

黄庆辉在部署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突出特色宣传、强化学习培训;要坚决贯彻执行,严格责任落实,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跟踪监督,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