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后发生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恶意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今年5月底开始,我市全面开展公租房点题整治,对违规保障的进行整治、清退、收回——

将住房留给确实有需要的保障对象


编者按

尽管当前全国各地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体系已逐步建立,但公租房的租后管理与退出机制等问题仍成为公租房管理健康推进的障碍,因此,公租房建成后长期有效的运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将公租房留给确实有需要的住房保障对象?必须通过完善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其公共性。

根据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印发的《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建局)牵头,围绕“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按照“开门”整治、全覆盖整治要求,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全市统筹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 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李喜福 赖林敏 文/图

为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今年5月底开始,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8部门全面开展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对违规保障的进行整治、清退、收回工作。

全面复核走访 实现精准保障

“铁山佳苑北区6栋陈某,根据铁山保障房人脸识别系统终端数据导出显示,你户人脸识别开门率小于10%,而远程开门率极高,通过数据分析,你户存在出租出借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限你于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否则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清退。”……连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小赖正在忙着给存在违规出租出借公租房的租户发出整改通知,“目前,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已到扫尾阶段,我们正在对违规保障家庭进行整治,然后再将剩余房源进行重新分配。”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对14723户在保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共排查出577户不再符合承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已整改577户,其中取消保障资格402户,租金调整117户,其他58户。

“针对公租房的入户回访,我们要求100%入户。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查取证并作处理,通过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承租人违规行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实现精准保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陈红说,数月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到各公租房点开展相关政策和法律宣传,并借此机会积极主动询问住户在居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

“制度+科技” 让借机者无机可乘

“公租房住的人较为复杂,以前莫名其妙地会有陌生人来敲门,外卖小哥也随意进入,门口放的物件也偶有丢失。自从安装上智慧门禁系统后,通过‘刷脸’才可以进入单元楼,不仅方便,还有效防止陌生人随意进出小区,租户安全感倍增。”居住在龙岩铁山保障性住房铁山佳苑小区的郑祥平如是说。该小区目前共居住4000多户,为了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做好租后管理工作,5月1日起,该小区正式启用人脸识别系统以来,住户可以不用钥匙,通过“刷脸”自由进出,极大地方便住户的日常生活。同时,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制度+科技”手段,通过对数据的分析、预警和应用,及时发现长期空置、转借转租等违规使用行为,促进保障房精准分配,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诚信体系建设。

“每月初,我们都会导出数据进行分析审核,如果住户当月刷脸次数少于15次,我们列为‘存疑’住户,要求对方再次上传身份证与实际识别人像进行核对,而且我们每月进行抽样核实,入户回访,如确有入住但次数少的住户,中心发出整改通知书,如存在违规行为,则予以清退。”陈红说。

据统计,自开展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以来,中心已促使83户疑似转租出借、长期空置的保障家庭退出保障,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人脸识别系统的应用,对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将住房留给确实需要的住房保障对象。

建立长效机制 让管理更有序

公租房管理是动态性管理,要坚持“长期”与“常态”管理,做到久久为功。11月5日,市住建局召开了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暨公租房长效管理机制联席会,不断推动全市强化联合复审复查力度,推进信息共享,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和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后半篇文章”,同时,不断完善制度,让管理更有序。

为推动全市对城市住房最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应保尽保,优先使最困难群体实现住有所居,市住建局印发了《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城市住房最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应保尽保的通知》;为避免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保障家庭签订合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合同续租流程》的通知,各县(市、区)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管理责任、规范分类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使用管理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方面进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