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法院:

“生态司法+”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


□ 记者 黄俊 通讯员 马莉娜

新罗区的青山绿水、林田湖草,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野生濒危鸟类来到这里落脚栖息。前段时间,众多“拍鸟达人”纷纷前往新罗区雁石镇莲台山区域,拍摄“鸟中大熊猫”——黄腹角雉。一些幸运的“拍鸟达人”还拍摄到全国都极为少见的珍贵视频资料——野生黄腹角雉在自然环境下孵化的全过程,数十万网友目睹了“萌翻了”的小黄腹角雉破壳而出,纷纷点赞。

黄腹角雉是鸟纲科的一个中国特有鸟种,被誉为“鸟中大熊猫”,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一度被认为已在野外灭绝,如今,它们在莲台山安家繁衍。这与包括新罗法院在内的新罗区各级各部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记者在新罗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发挥生态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生态审判工作水平,以“生态司法+”举措,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打造具有新罗特色的生态司法市域治理协同样本。

新罗法院持续深化生态司法一体机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一体化、归口审理,最大限度发挥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发布《关于推进生态司法市域治理协同创新实施方案》,落实“生态司法+自然资源局”完善基地建设,在新罗区东宝山、小池镇建立补植复绿基地,不断强化生态修复、专家参与、提前介入、联动协作、公益诉讼、生态司法研究等工作,确保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有措施、有特色、有成效。

为推动九龙江流域治理,新罗法院深入落实“生态司法+河长”制度,创新生态司法服务方式,护航九龙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3月,在岩召开的闽西南四地法院九龙江司法协作会议,以“协同闽西南生态治理,共建现代化幸福城市”为主题,推动护航九龙江流域的具体措施和联动事宜,协同服务保障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更有担当、更有作为。举办“增殖放流”活动,联合省、市、区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业河长、环保人士,共同将13万尾扁圆吻鲴鱼优质鱼苗投入河段,共助九龙江流域龙津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新罗法院坚持修复性生态司法理念,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完善资金管理、技术辅助等各项配套保障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该院健全生态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依法支持有权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强化生态损害赔偿磋商阶段的司法指引,并加强与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交流,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破解生态损害赔偿难题。

普法是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新罗法院长期开展联合普法,坚持打击与预防并举,先后开展“6·5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宣传和巡回审判工作,重点对破坏水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既提高了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也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巨大的震慑。

据悉,除了黄腹角雉,今年莲台山上还发现了被誉为“国蝶”“蝶之骄子”的中国唯一蝶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斑噱凤蝶。珍稀动物的纷纷回归,生物多样性的日趋丰富,让新罗区处处呈现出“山中有林、林中有鸟、山下有河、河中有鱼”的喜人画面,广袤的青山绿水已经成为万物和谐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