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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购置非营运二手小微型汽车凭身份证在全省任一地市均可办理转移、转入等上牌业务,无须提交《居住证》——
“一证通办、全省通办” 二手私家车转移登记推出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办理交管业务的幸福感、满意度。9月23日起,我市按照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推行“二手私家车转移登记‘一证通办、全省通办’”车管便民服务措施。届时福建省籍居民购置非营运二手小微型汽车凭身份证在全省任一地市均可办理转移、转入等上牌业务,无须提交《居住证》,实现“一证通办、全省通办”。
此项新措施对市民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带来哪些变化与影响呢?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具体解读。
(一)适用对象范围包含哪些?
答:该措施适用于福建省户籍居民(提交福建省籍《居民身份证》)、福建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居民。
(二)具体业务类型包含哪些?
答:包含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跨辖区变更)。
(三)适用车辆类型包含哪些?
答:该措施仅适用于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其中,“非营运”是指购买二手车后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4种情形。
(四)对办事群众最大的利好是什么?
答:福建省籍居民购买全国任何地方的二手车后,凭《居民身份证》可在福建全省任一地市办理转移、转入等上牌业务,无须再提交《居住证》。
(五)该措施二手车车辆获得方式仅适用于发生交易行为的吗?
答:是的,该措施仅适用于通过二手车交易购买的车辆,即购车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赠予、继承、裁定、判决、调拨等方式获得的车辆,均不列入该措施适用范围。
(六)同一辖区内夫妻之间机动车变更共同所有人可以适用新措施吗?
答:不可以。为防止利用短期“假结婚”买卖机动车号牌,在辖区内夫妻间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不列入该措施适用范围。
(七)转移登记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全省设区市和市、县(区)车管所窗口均可办理。申请办理转移转入登记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全省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
(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与申请转入地不一致怎么办?还能办理吗?
答:可以办理。为保证新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购买二手车出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为福建省辖区范围内任一车管所的,凭福建省籍《居民身份证》均可在福建省任一地市直接办理转入。
(九)港澳台居民办理该业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针对持福建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居民,只审核《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无须提交《居住证》;未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非福建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居民申请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包含:《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等。
(十)办理小型非营运汽车转出登记地辖区的,有什么变化吗?
答:属于省内地市之间转移登记的,转入地、转出地均不再审核《居住证》,提交福建省籍《居民身份证》即可。属于从福建省转出转入到外省的,需审核外省转入地户籍的《居民身份证》,无转入地户籍《居民身份证》的,增加审核转入地《居住证》。
(记者 傅晓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