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必被严惩!

新罗法院近期宣判三起袭警案件


“被告人高某良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熊某昌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进行了修改,首次将暴力袭警行为单独列罪,明确细化袭警行为并分别设置法定刑,最高刑由三年变为七年。近期,新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起袭警罪案件。

殴打、辱骂民警获刑

2021年6月某日,被告人高某良等五人在新罗区江山镇某饭店吃饭、喝酒。当晚23时许,高某良等人乘坐轿车在江山隧道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向高某良询问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车辆等情况时,高某良突然情绪激动,将其中一名民警左食指抓住并反拗,被其余民警制止劝离后,高某良仍情绪激动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踹倒且不断言语辱骂民警,甚至突然冲出人群,伸手掐民警脖子,后民警将高某良制服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对被告人高某良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掌掴民警获刑

2021年3月某日凌晨,被告人熊某昌妻子华某萍驾驶小轿车在某酒吧路口,与代驾司机陈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报警等候民警处置。熊某昌随后来到事故现场,在民警对事故进行调查期间,熊某昌突然朝民警脸上打了一巴掌,随即被制服带回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对被告人熊某昌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拳打脚踢民警获刑

2020年7月某日18时许,被告人张某与他人在某酒店路边,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报警。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处置,在等待辖区派出所民警前来移交警情期间,张某推搡他人,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其间,张某用拳头殴打民警头部,用脚踢民警小腿。经鉴定,民警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另查明,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残留期),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张某犯罪时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新罗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张某所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通讯员 胡溪 郭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