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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发文支持
我市林业综合改革迎来政策“红利”
□记者 林阿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8月24日,国家林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林业综合改革试点若干措施》,明确从九个方面支持三明、南平、龙岩三个试点地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这份文件具体支持政策包括哪些?为今后我市林业综合改革指明了怎样的方向?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并梳理出其中的“干货”——
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市场主体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等形式,平等参与林权流转。探索建立林权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将审查凭证作为林权抵押的权属证明。开展“国有林场+”行动,支持以“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和村企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推广合作经营。
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机制
推广“森林生态银行”模式,建立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评估、收储、担保、流转、贷款“五位一体”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支持市场主体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开展市场化收储担保。支持开发符合集体林区特点的林权抵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开展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碳汇和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收益权市场化质押贷款,实行质押登记制度。实行小额抵押贷款全覆盖,建立“林业经营主体申请、部门推荐、银行审批”的运行机制。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长周期、低利率贷款。加大中央投入补助力度。
健全森林经营管理制度
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上杭白砂国有林场等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建设。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采伐限额,允许试点地区自行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建设国家储备林300万亩
支持三明、南平、龙岩国家储备林建设,打造试点示范项目,增强优质木材培育、储备和生产能力。以县为单位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网格化检疫检测,支持22个疫区县实施定点拔除,强化疫木利用管理。建立林业生物灾害保险防灾减损保障金制度,完善森林保险投保理赔机制。
实施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支持建设武夷山国家公园、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和创建龙岩世界地质公园,实施汀江流域、闽西北山地丘陵等2个区域性系统治理示范项目。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安排森林抚育200万亩。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连通生态廊道。
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开展闽江、汀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开展重点生态区位集体林地森林资源生态征收、置换和赎买试点。探索森林、湿地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森林碳汇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提高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偿标准。
共建森林防灭火一体化体系
开展林草、应急、公安、气象多部门联防联控,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施森林火险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瞭望塔、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物阻隔带建设。支持三明(沙县)、龙岩(上杭)森林航空消防机场建设。
创建高标准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支持龙头企业与国有林场联合组建项目经营公司,建设一批“亩山万元”高标准林业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保障性苗圃建设。创建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建设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国家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支持高标准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促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
支持全面推行林长制
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市、县、乡分级设立林长,将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工作成效作为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国家林草局和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