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配套电器损坏 该房东还是承租人负责维修?


【问】王先生:我租住的房屋内配套的抽油烟机损坏了,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却要求我出钱维修,请问这合理吗?

【答】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你应当先查看下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无约定出租屋内物品出现损耗的责任条款,有的话按照约定负责。若无相关条款,且你是正常使用相关出租物品造成的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若是你或你的家人非正常使用造成出租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通讯员 邱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