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大生产 缺粮区变余粮区


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后,闽西地区百废待兴。面对种种困难,闽西人民发扬“闹革命走前头、搞生产争上游”的优良传统,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进行土地改革和调整,大兴农业合作化运动,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有效稳定物价;积极开展抗旱斗争,创造大旱之年不减产的奇迹。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到1954年就结束了“吃洋米”的历史,变缺粮区为余粮区,闽西农业不断取得新突破。

自力更生 全民抗旱保丰收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

从1962年冬天到1963年夏天,龙岩遭遇几十年未有的大旱灾,形成了上半年干旱,下半年秋旱与虫害并发的严重自然灾害,个别地区却有洪水、冰雹等灾害。旱情最高峰时,汀江下游人可涉水过江,全区受灾耕地达104万亩,几万人吃水困难。

面对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闽西人民没有畏惧和退缩,而是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抗旱措施。

在水源好的地区,加肥精工细管,大搞丰产田,确保大增产;水源一般的地区,全力抗旱,争取丰收;无水可抗地区,当机立断,迅速改种。

各地社员自备资金、工具,依靠土法上马,广泛采取开水圳引水、竹管导水、打井取水、拦溪堵河、孔明筒抽水、人工挑水等办法,使远水近用,低水高用,死水活用。1963年上半年,全区投入抗旱工具龙骨车313架,打井411口,修建坡圳1744处,龙岩、漳平二县在统计抗旱保苗的6.8万多亩耕地中,土法解决的就占95%。

旱情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国家先后支援抗旱机械128台,农田水利建设水泥1270吨,化肥10900吨,骨肥10557担,农药16465担,下发抗旱、防汛、公社无偿投资、农田水利补助、水库移民等资金336.2万元,发放生产救灾、救济、优抚等经费216万元,发出长短期贷款552万元,灾区口粮贷款17万元,供应农村回销粮3679万斤,纸业、烤烟等各项奖售粮1930万斤,减免公粮512万斤。

在抗旱运动中,龙岩地委坚持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方针,坚持抗旱发展生产,龙岩全区完成农业总值9260万元,比1962年增长9.6%;粮食总产量5.98亿斤,比1962年增长5.1%;单产207斤,比1962年增长15.6%,实现以丰补歉,创造了大旱之年不减产的奇迹。

土地改革 解放农村生产力

耕者有其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共同的梦想和追求。

闽西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进行过彻底的土地革命,对新中国成立后龙岩地区的土地改革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到土地改革前,闽西的土地占有基本上可分为保留苏维埃政府分配土地、恢复封建土地制度、国民党“扶植自耕农”、新中国成立后农民自发分田和新解放区等五种类型地区,情况极其复杂。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福建省委于7月11日发出了《关于土改工作的指示》,决定在闽西老革命根据地地区进行土地改革试点,以便为全省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提供经验借鉴。龙岩地委、专署经过调查,决定30%的新区按照中央公布的《土地改革法》进行土改,其余70%的地区,分不同类型进行“土地调整”。组织人员制定相关文件,派出工作队在龙岩的东肖区、上杭的白玉乡和永定的富岭乡开展土改的典型试验。

利剑出鞘,号角吹响!

1950年12月7—12日,龙岩地委召开紧急扩大会议,作出了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土改的决议,并决定抽调5000名干部投入土改。1951年1月19日,成立龙岩专区土改委员会,并于1月23日召开土地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订了《龙岩专区土改工作方案》。

龙岩专区全区性的土地改革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土改(包括土地调整)从1951年1月开始,到3月春耕前基本结束,土改、土整地区大部分为老苏区,以龙岩、永定、上杭三县中心地区为主;

第二期土改从5月开始,到8月基本结束,土改地区除长汀、永定及漳平一部分老苏区外,新解放地区占60%以上;

第三期土改从9月开始到12月结束,土改地区包括封建势力复辟地区、自发分田地区等,而绝大部分是处于省、县边沿地带的新解放区。

在历时一年多的闽西老革命根据地土地改革运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区共没收、征收封建土地110.7万亩,没收地主、反革命财产计房屋4.3万多间,耕牛3913头,农具5.9万多件,多余粮食448.1万斤。全区70%以上的人分得了土地及生产资料。经过土地改革和调整,彻底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奋发有为 大兴农业合作化

闽西解放后,于1951年12月基本完成土地调整和土地改革工作。

分到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多数贫苦农民仍缺耕牛、农具,或缺劳动力、资金。于是,闽西部分地区按照“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探索建立和发展互助组。到1953年底,全区互助组发展到2.54万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63.2%。

随着生产的发展,互助组逐渐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地委试办了龙岩大池西洋村等14个初级社,发挥土地统一使用、劳动力统一安排的优越性,推广适当密植、增施肥料、除虫防病等新技术措施,并采取劳力分工、分业,开展农副业生产,普遍取得增产增收。

1954年2月,地委召开试办社代表会议,总结交流办社经验,部署开展区级试办社工作。至1954年6月,基本达到了“区区有社”的要求,据统计,平均每社有14户、51.8人,101.2亩耕地、7.7头耕牛。

“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农村的舆论中心,并组扩组争取办社成为广大农民的实际行动。

1954年9月,地委召开了全区生产互助合作会议,集中研究了巩固与发展初级社的问题。随后,各县委采取办社训练班、代表会和巡逻检查组、老社带新社相结合的方式,边办社、边生产,稳扎稳打,推动生产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到1955年底,全区初级社发展到6144个,入社农户147918户,占总农户的52.9%,为高级社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54年底,地委经过反复研究并报省委批准,试办东肖区肖坑高级社,取消土地报酬、耕牛、大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折价入社。办社第一年,粮食总产量增产20%,收入增加,社员生活得到改善,为闽西高级社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1955年12月,地委召开了为期5天的试办高级社会议,部署县级试办高级社的工作。全区形成了大批农民要求办高级社和初级社转高级社的高潮。到1956年4月,全区高级社从1月的22个猛烈发展到822个,入社农户16万户,占总农户的57.2%。

1957年5月,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基础,高级社已经占领了农村的广阔阵地,全区共有高级社2196个,入社农户273497户,占总农户的95%。农业合作化运动,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本版文字由罗玉文整理,图片为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