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罗焕辉)6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及水环境治理情况(三级联动)、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洲、副主任冯添桂参加检查,市政府副市长黄庆辉参加汇报座谈会。

其间,检查组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管理、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内容,先后前往长汀、武平,深入水库、河滩、湿地和保护区开展检查,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完成本次执法检查。

汇报会上,张天洲指出,饮水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和守护好水源地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保护饮用水水源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实干实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张天洲强调,要紧扣法律责任抓落实,坚定不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严格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认真梳理各自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规规定的防治措施,用足用好法规赋予的权力,严惩重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要突出问题导向抓治理,始终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快城镇供水管理机制改革、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理清监管责任,加强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管理维护能力建设,在水源地边界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明显警示标志,不断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管理。要坚持系统观念抓长效,结合《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体系作用,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体系的建设,探索推行智慧监管模式,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水环境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