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夯基固本

——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 罗焕辉

法者,治之端也。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治国者孜孜以求的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追求。龙岩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立良法促善治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龙岩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与全市工作大局同向、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立良法促善治,地方立法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龙岩市紧贴发展实际,先后围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文明行为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城市绿化、实施河长制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成效——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市级地方性法规;《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龙岩市、武平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及上杭县首创成功;《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助力龙岩市跻身中国十大“绿都”殊荣。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从生态文明、历史文化到经济建设,龙岩市的改革发展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处处彰显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旨归,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插上法治的“翅膀”。

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地方立法质量提升

2014年的金秋十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首次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也为龙岩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体制完善提供了实践指南。

近年来,龙岩市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建立了涵盖立法项目、规划、计划、评估、论证、协商、听证、技术、征求意见、专家顾问、立法联系点等14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率先制定地方立法技术规范——《龙岩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为规范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龙岩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

截至目前,龙岩市已制定11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数量在全省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中位列第一。

严执法促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龙岩市深刻认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大意义,通过“五抓五强”,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方方面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抓引领强导向。龙岩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在行政执法中切实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年疫情期间,龙岩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行政执法等工作,认真实施《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意见》等文件。

抓管理强服务。龙岩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率先在全国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率先在全国施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便民利企创新服务新举措,率先在全省推出以“1234”四部曲为主要架构的“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组合拳”,率先在全省组建“网上中介超市”,率先在全省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审批事项采用即办件办理,率先在全省设区市建立了“知创龙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抓改革强实效。龙岩市在新罗区、永定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开展执法体制改革,在新罗区雁石镇、永定区高陂镇、长汀县河田镇等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市城市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践行“7210”工作法,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充实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线。

抓规范强管控。龙岩市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突破,聚焦“公示”“程序”“合法”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在执法中,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让人民群众在刚性法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给百姓更多安心。

抓制约强监督。龙岩市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工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工程”,维护群众权益的“民心工程”,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实现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100-1=0,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法治公式”,振聋发聩。

近年来,我市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为手段,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改革创新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公正的论述一语中的。近年来,我市充分支持和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制度约束,防止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全面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真正让司法“晒”在阳光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我市提出的生态司法“五器”保护模式和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做法被中国法学会、国家生态环境部评选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联席会议上交流推介生态司法工作经验。在全省首创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委政法委推广。

善处安全隐患 维护社会安稳

警灯闪烁,守护的是平安;肩灯点点,撑起的是心安……夜晚走在龙岩中心城市的街道巷尾,市民都能看到街头移动警务车在执勤,闪烁的警灯让百姓日常出行倍感安心。这是我市守护公平正义,保卫百姓生命安全的一个缩影。

劲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近年来,我市保持严惩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018年以“红土地上容不得任何黑恶毒瘤”的鲜明政治态度,开展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三年来我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团伙)96个,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73起,打掉黑恶势力团伙成员842名,刑事发案降幅居全省前列,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和执法工作满意率逐年提升。

此外,为化解矛盾、避免诉累,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争创品牌调解室做和谐建设桥头堡、争当金牌调解员做社会稳定排头兵”活动,在全市培育命名200名金牌调解员、100个品牌调解室。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2339个,人民调解员11555人。

摆事实,讲道理。经验丰富的调解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悉心倾听诉求,耐心释法说理,从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为一件件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2019年以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32621件,调解成功32157件,调解成功率98.57%。

加强普法推进全民守法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守法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动力,也是龙岩市坚持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圭臬。

加强普法宣传 增强全民法治素养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近年来,龙岩市自上到下,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多次传达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召开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推进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举办宪法专题辅导报告;

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中小学以晨读宪法、宪法宣誓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我市学生罗歆迪代表福建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荣获团体一等奖;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讲座、宪法宣誓、宪法知识考试、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在龙岩人民广播电台推出“宪法在我心中 我是宪法朗读者”和“我是地方性法规宣传员”栏目,评选“十佳”宪法朗读者和地方性法规宣传员。

从领导干部到中小学生,如今的闽西大地正努力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大家的共同追求。

突出地域特色 培育法治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体人民发出的有力号召。

近年来,龙岩市把总书记的号召植根于心,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一批体现龙岩特色的宪法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趣读吧、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镇街和村、社区延伸。

具体而言,就是推出了《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片、“与法同行普天同庆”法治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法治宣传年画、永定“客家家训馆”、水土保持科教园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文化阵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并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同时,我市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苏区红色文物、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全面建设红色法治文化的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的高度肯定;人民网以《龙岩: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