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合作共促法治建设

龙岩学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 王尚华 通讯员 罗登来)近日,龙岩学院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龙岩学院党委书记王耀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孔坚出席仪式,并一同为“龙岩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揭牌。3位法官现场获颁聘书,以协议聘用形式成为龙岩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据悉,此次合作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创新举措。根据双方协议,龙岩学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师资队伍建设与法治教育、学生实习实训、科研与廉政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助推法治龙岩建设。具体合作方式包括: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3名法官以协议聘用形式加入龙岩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民法典》专题案例教学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到龙岩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龙岩学院开放“法治之友”平台,供教职工现场体验法治文化、接受法治与廉政教育;龙岩学院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四年级学生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属单位实习实训并结合法院工作撰写毕业论文;龙岩学院安排教师科研团队积极参与“智慧法院”建设,联合开展闽西苏区法治史等法学理论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