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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绿色 生态龙岩
——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纪实
□刘少雄 黄美珍
十里龙川皆胜景,一城如画开翠屏。
2021年5月10日至12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预审工作组,对龙岩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省级预审。预审工作组在听取我市的创建工作情况介绍、现场察看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后,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由此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申报、第一个通过省级预审的设区市。
2013年,龙岩被列入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为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契机。2020年我市制定出台《龙岩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生态立市列入五大关键工作之首。通过进一步深化拓展“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和“敢为人先、接力奋斗”的武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增创绿色发展新优势,龙岩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绿色崛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所涉及的9个基本条件34项建设指标均达到申报要求,其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多项指标大大优于考核指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也大大优于考核指标。
创新领先,打造“龙岩样板”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我市按照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探索具有龙岩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之路,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依托本地实际,统筹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进程。
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采取高位推动、资金整合、精准施策、创新机制等措施,制定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的实施意见(2019-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建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机制,健全水土保持预防与执法监督体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
持续改革创新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广“普惠金融惠林卡”业务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林权改革政策及文件,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推出用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的“普惠金融·惠林卡”业务,打造“武平经验”升级版。
武平县在全省率先推行“林长制”,推行区域河湖“警长制”,上杭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土长制”试点。
多部门联动率先推进河湖长制。出台《龙岩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河长制工作目标,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河长2639名,实现河长设置全覆盖。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各级河长办设立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建立涉水资源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机制。2020年出台的《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地市级地方性法规。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探索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推进环境治理监管职能整合。
扎实推进试验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关于龙岩市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五年提升专项行动;出台《龙岩市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方案》,加快农业污染治理;完善司法机构设置,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建立了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助力共建生态龙岩;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效能办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机关体制机制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深化水土流失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等案例脱颖而出,成为全省典型。
与此同时,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补偿工作被国家发改委作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成为全国性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样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先后两次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分别获得5000亩、2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龙岩紫金山模式”等5项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模式在全国推广。在全省率先实行“双河长”制,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治河方略,同时增设“村级河长”、新建“河长警长制”,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提升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龙岩品牌”。
生态优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绿色让城市更加美好,特色让城市彰显魅力。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现全领域、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全覆盖,全面开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
山横郭外清如洗,树接云间翠欲流。我市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生活环境舒适、发展态势良好等优势,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文明风尚引领等“四大工程”,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抓到底,闽西大地汇聚出磅礴的“绿色合力”。
大力实施蓝天工程。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打造“龙岩蓝”,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全省前三。
着力打好碧水工程。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水路统筹、源头控制、科学治理,全面推进《龙岩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取得显著成效。龙岩“国考”断面水质在全国337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7,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在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龙岩从2017年的第六名上升到2020年的优秀行列。
扎实推进净土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以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良好,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空间持续优化提升,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林草覆盖率提高到79.39%,连续40多年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2018年4月,我市以“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获得奖励5000万元。
转型争先,生态经济发达高效
节能降碳,生态转型,循环改造,绿色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我市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国家、省节能审查制度及市级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在源头上把好节能关。2016年至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7%,能源消费总量增量不超过90万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均超额完成省下达序时目标任务。
全方位推动各行业节能与高质量发展。优化电源布局和提高清洁能源比重,逐步降低煤炭等石化能源消费占比。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斐然:“领跑者”制度有效保证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实施,开展“百千万”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保证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家先进水平;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促进交通运输绿色节能;推动商贸领域企业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提高绿色服务与消费,促进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立绿色物流园区;农业农村节能实施农机化提升工程,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及绿色农房建设,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在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同时,大力推动园区、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促进园区、企业实施循环化改造为主要抓手,鼓励园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促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举办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论坛、企业上云惠企等系列活动。全市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4家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均已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及在线监控联网,同步推进完成长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提质增效,着重发展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实施《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了茶叶、水果、蔬菜、薯业、畜禽、林竹、花卉苗木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2020年实现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834.2亿元,比增9.66%。加快推进闽西“八大珍、八大鲜、八大干”提档升级。龙岩“福建百香果”成功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工厂、园区创建工作。瓮福紫金、金龙稀土成功申报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高度重视节水企业创建工作,工业用水效率不断攀升。
坚持商旅文体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商贸服务与旅游、间的互动关系,发展旅游主导的现代商贸服务业。巩固深化“文旅+工农林水”“文旅+体育”等已有的产业融合项目,持续推动“文旅+互联网+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新模式。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生态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龙岩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推动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