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获中央财政两千万元督查激励
本报讯(通讯员 郑嘉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上杭县上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将在2021年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获得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近年来,上杭县围绕“一革命四行动”主题,出台《上杭县乡村振兴十条措施》《上杭县农房整治提升试点十条正向激励政策措施》等政策,以“五清楚”为目标,以“零补偿”拆旧为突破口,开展农村住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三年阶段整治目标任务。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群众积极性主动性高,试点示范平台多,体制机制有创新,成效比较明显,2020年,全县拆除整治各类空心房230万平方米,完成裸房整治12.5万平方米,143个行政村实现农村旱厕、废弃土烤烟房、危损空心房“三清零”。2018年以来,该县先后取得“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19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优秀等次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