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释放创新活力 凝聚发展动能


□ 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邱孝聪 汤芳萍

创新决定城市未来,创新引领未来城市。

去年,全市265家企业享受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金额8791.21万元;304家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比增70.79%,加计扣除金额10.2亿元;发放“科技贷”2.8亿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的一组数据,透过数据,可以看到我市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所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化科技、经济、政府治理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狠抓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落地,探索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市科技局局长阮满昌说。

进一步改革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创新资源集聚、支撑创新服务的保障力度。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将科研项目分成重大项目、平台建设、市场导向、技术转移、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科技与金融结合等六类。修改完善《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直接费用科目间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健全跨部门的科研信用共建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惩戒科研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强化科研诚信的约束力。

创新的事业必须由创新的人才来干,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为改革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出台《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龙岩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建立相互衔接配套、覆盖不同层次人才的引才政策体系,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措施,推进形成以实绩为导向的引才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打破原有薪酬体系。积极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坚持技术创新是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实现的目标。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三条措施的通知》,落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优化我市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实施龙岩市机械产业“1+10”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创新计划,为我市机械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指引,着力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体系,促进高价值专利成果产出和转化运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主动对标先进,敢于先行先试,一批改革举措走在前列并获国家部委和省里肯定推广。

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e龙岩迭代更新并接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入选全国智慧城市十大样板工程;成为全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试点,电子社保卡被列入国家金融科技应用试点;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支企服务专员”制度、推行新建商品项目“交房(地)即交证”便民利企新举措;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建房用地报批和办证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在全国推广……

随着体制机制创新的持续深入推进,龙岩,这座山区城市,正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