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施薇 通讯员 江晨)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会议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根据省委、市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就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这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改革创新的一项举措,通过健全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更好地促进法规实施,增强法规实效,助力法治龙岩建设。

会议还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理事年会暨会员小组经验交流会、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大环境与城乡建设业务培训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