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收入——

年均增速居全省第三位


日前,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获悉,“十三五”以来,我市居民收入稳步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得到落实。据住户抽样调查,“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居全省第三位,比同时期全省、全国年均增速高0.3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3%,居全省第四位,分别比全省、全国高0.1、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居全省第四位,分别比全省、全国高0.1、0.3个百分点。

据介绍,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收入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展,收入结构趋于多元化、合理化。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从2015年的70.8%下降至2020年的69.8%,呈逐年下降趋势,财产净收入占11.0%、转移净收入占8.7%,分别比2015年提高1.4、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为主,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从2015年的39.7%、49.1%下降至2020年的39.0%、47.6%,财产净收入占1.2%、转移净收入占12.2%,分别比2015年提高0.5和1.7个百分点。

(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