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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苏维埃执政为民的实践
□ 王咏梅
1930年3月18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在龙岩(今新罗区)成立。成立之初,发表宣言和布告,颁布六部大法和十部条例,指导和规范苏维埃执政为民。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闽西苏维埃政府始终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生死相随。90多年后的今天,当年闽西苏维埃全心执政为民的实践,仍然给新时代为人民执好政以深刻的启示。
一、建立民众自己的政权领导机关
《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政权决议案》(1929年7月)指出“苏维埃是新的国家政权形式”,苏维埃政府是“工农兵的政权”;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颁布的《组织法案》(全文法令均省略“闽西苏维埃”)以法的形式规定“苏维埃是工农兵自己选举代表组织的政权机关”。闽西苏维埃建立了真正的民主机关,以代表会为最高机关,实行代表会议的行政体制,在工农兵教员学生(十六周岁以上)中进行民主选举,规定县、区苏维埃代表中工农兵比例要达到95%,充分保证政府成员主要来自工农兵,实现广大工农兵士贫民群众直接管理政事。从政权性质和干部来源上保证政府执政为民。
二、建立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部委执行机关
闽西苏维埃从严密组织体系和优良作风上保证政府执政为民。闽西苏维埃下辖县、区、乡苏维埃。闽西和县两级苏维埃规定下设粮食、土地、经济、军事、财政、裁判肃反、文化建设、妇女八个委员会。区、乡规定下设土地、文化、裁判、军事、财政、粮食六个委员会。1931年,上杭才溪乡开始实行“代表团”,“代表在各村,每村有10多个的,有20多个的,4村每村代表各自开会选举1人成立乡苏的‘代表团’”。这些在村的乡苏代表还要固定管辖相应比例的群众。乡村的委员会也发展到多达二十几个。使苏维埃在乡村能像“网一样”迅速上传民意、快速决策和下达政策、周知群众,更好地实现执政为民。
三、制度上维护广大群众各项权益
闽西苏维埃从本质要求和工作职责上保证政府执政为民。始终满足民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民众的根本权益和切身利益。在政治经济方面,一是保障政治权益。除了保障民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提高士兵社会地位,引导全社会“敬重士兵”;主张男女平等,注意引进青年妇女参加政权。二是保障经济权益。所有田地以乡为单位、抽多补少、肥瘠均匀、按人口平均“分配与农民使用”。把没收的房屋给“无房屋住者居住”。创建“办米合作社”、“贩卖合作社”保障粮食流通,解决少粮地区群众食粮问题;1930年6月,成立中央苏区第一个粮食调剂局,解决谷贱伤农问题,保护粮农利益;1930年11月,创建群众性股份制银行——闽西工农银行,低息贷款给群众和合作社,打击高利贷。特别是在文化教育方面,实行免费教育,开展识字运动,保障受教育权益。在战争损失和经济落后的条件下,难能可贵地提出教育经费至少要占到“收入20%”;创办列宁小学、初等高等学校,规定六岁以上至十四岁以下之男女“应入学校读书”;开设补习学校和夜校,保证失学男女“有求学的机会”。办报馆、阅报社、俱乐部、新剧团等宣传苏区新思想,活跃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在社会生活方面,一是反对陋习,保护弱势群体。颁布《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以双方同意为原则,不受任何人干涉”,“寡妇任其自由结婚”。明令禁止贩卖人口、虐待妇孺、逼人为娼,由政府设法给养孤儿、无亲属的老病残废者。废止妾滕童养媳蓄婢制度。二是成立济难会,救济被难群众。由政府提供木料,修理被国民党烧毁房屋,解决被难群众安居等问题。三是设立公共看病所,由政府聘请公共医生,不收医费;四是修筑桥梁道路,以利交通;在交通沿线安置茶亭,交通岔口设立路碑,便利“行人”。
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
毛泽东、邓子恢、张鼎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闽西苏维埃通过办训练班和言传身教,教育苏维埃工作人员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促成苏区干部好作风。
闽西苏维埃还从监督执纪上保证政府执政为民。要求政府人员不谋私利,不怠政乱政,更不能当官做老爷;积极防止、惩办侵害民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严办政府人员腐化堕落、变节行为。《裁判条例》第五章“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十四条规定重点保证政府人员一能勤政为民。如有怠工放弃职责、行动乖张为群众所厌恶的行为,一律撤职查办。二能守纪为民。如有侵越职权、违反决议案的行为,一律撤职查办。三能清正为民。如有侵吞公款、受贿行为,公报私仇、把持政权、擅自发号施令或欺上瞒下乱发指令等行为,不但要受到撤职查办的处理,还将被取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重者如侵吞公款300元以上、受贿50元以上被明令处以极刑。
闽西苏维埃执政为民,使苏维埃深入人心,干群关系紧密,广大群众十分拥护苏维埃、拥护党和红军,即使在主力红军长征后,在艰苦的三年游击战,群众仍然千方百计帮助红军游击队。这是闽西红旗不倒的重要原因之一。
习近平同志说过,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广大闽西党的干部要在政治上站位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在作风上,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在担当作为方面,全心为民,打好三大攻坚战;在监督执纪方面遵守党章党纪,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真正执政为民,干事创业,为新时代奋力推进龙岩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古田干部学院、中共龙岩市委党校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