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处罚出“奇招” 妨碍公务不可取


□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邱译莹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多次遇到有市民通过装疯卖傻、下跪博同情、耍无赖等种种方式妨碍民警执法,以图逃避查处。事实上,这样的做法不仅没法达到其逃避处罚的目的,还可能将自己送进拘留所,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

1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新罗交警大队民警刘校。

为躲处罚各出“奇招”

刘校告诉记者,3月2日晚,他与其他民警在北城石埠路段设卡检查,一位驾驶助力车的郭姓市民在看到有检查后,迅速掉头想要逃离,但最终仍被民警拦截。

“被拦下后,郭某先是谎称自己不是逆行,只是要拐入小道回家。被我们识破后,查出她是无证驾驶,所以我们就将其车辆进行了扣留。”刘校说,“此时郭某开始了妨碍执法的行为,先是拒绝在罚单上签字,不允许将其车辆拉走。为此我们多位民警都上前劝导她配合执法,但她仍然一再表示自己要乘上拖车,连同车辆一起到车场去,甚至开始对执勤人员使用侮辱性的语言。”

据介绍,当时经过劝导后,郭某先是有退到了路边,但在拖车驶离时,她却突然跑到路中央将车辆拦了下来。“我们立即冲上去阻止她的危险行为,将其强制劝退下来,未曾想她没拦住拖车,就在我们准备要撤岗的时候,跑到我们的警车前哭哭啼啼的大闹。”刘校说:“还使用一些侮辱性的言语,说交警害老百姓,对老百姓处理只会罚钱。”

民警再次对郭某进行劝导,但其执意不肯离开,无奈之下,刘校只能报指挥中心调派110前来处置,最终郭某不仅没能逃脱无证驾驶的处罚,还因妨碍公务被处行政拘留5天。

而在近期发生的另一起妨碍公务的事件中,当事男子则采取了一种“软暴力”抗法的行为。“这名男子当时也是见到我们设卡检查就掉头想跑,被拦下后发现其车辆存在套牌的情况,民警因其违法轻微开具了相应的罚单,该男子不愿接受并连连求饶,并突然向民警下跪。”刘校说,“这就是一种软暴力抗法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要坚决制止,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要劝导当事人服从处理。经过多次劝说,该男子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处罚结果,离开了现场。”

妨碍公务的“罪与罚”

“有部分人认为没偷没抢,就认为没有违法,对交警的执法行为不理解,甚至产生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行为,一是影响执法人员的正常执行公务,二是影响整体的执法环境,如果对妨碍公务的行为不进行处理,就无法树立法律的权威。一般采取行政拘留的办法,如果说伤害到执法人员,就涉及违法犯罪。”刘校说。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变七年。同时还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不论是暴力抗法还是软暴力抗法,都无法让人逃脱应有的惩罚,反而还可能导致当事人因违法被行政拘留乃至判刑,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依法依规安全出行,切勿妨碍公务、阻碍执法。”刘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