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为公平正义绽放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最美巾帼检察官邱祥美小记
□ 通讯员 邓雅芬
龙岩市检察机关有一朵美丽的“玫瑰”,用她女性的纤柔双肩顶起龙岩地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这四大检察工作中的“半边天”。她就是民行检察部门独当一面的刚毅女领导邱祥美,她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检察巾帼力量。
邱祥美检察官,1993年参加工作,在民行检察部门工作20余年。2018年以来,她带领两级民行干警办理案件近千件,提出监督案件400多件。将查处民事虚假诉讼作为龙岩检察的特色工作,办理45件虚假诉讼案件,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其中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典型案例3件。她讲授的虚假诉讼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善于履职,司法为民护妇孺
2017年,法院认为杨某材向张某才借款80万元的民间借贷关系事实清楚,判决杨某材与妻子杨某珍共同归还张某才借款本金80万元。这一判决对于无稳定工作又要照顾年幼女儿的杨某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杨某珍无力维权,诉请至新罗区检察院审查。邱祥美敏锐地意识到,这个案件从表面上看似简单,却有不符合常理之处,如丈夫向亲妹夫借款大笔金额直至法院判决执行,同作为被告的妻子居然一无所知,这个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极大。经过周密调查核实,案件很快得到了突破,原来杨某材为迫使妻子杨某珍同意离婚、放弃对婚生女抚养权并迁出户口等问题,与妹夫张某才恶意串通,人为制造了两笔银行转账记录并据此捏造虚假借条,虚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骗取判决。最终检察机关对该案提出抗诉,原生效的民事判决被依法撤销,杨某材和张某才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获罪判刑。
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亦是检察机关关注和保护的重点对象。邱祥美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过程中,多措并举力争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加强与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构建起妇女儿童维权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
精准监督,秉公执法彰正义
2018年,邱祥美指导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福建某油脂公司与黄某棕、赖某枣等18人虚假调解司法确认监督案。根据新罗检察院梳理出的案件疑点,邱祥美经以娴熟的业务经验指导干警采用外围取证的方式,通过调取黄某棕、赖某枣等18人的户籍信息和社保缴纳信息等证据确定其均互为亲友关系。重点选取该公司已离职的部分员工进行取证工作,进一步巩固了黄某棕、赖某枣及亲友等15人未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为黄某水为清偿个人债务,与黄某棕等18人依据虚构的157万余元劳动债权的相关材料,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取得法院先后作出确认前述调解协议有效的18份民事裁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该案以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对该案重新审查处理并撤销。黄某水等6人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邱祥美始终坚守办案一线,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后入选“福建好人榜”,获得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身边典型”。她领导下的部门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获评省级“五一巾帼标兵岗”,市级“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