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租赁短板 实现住有所居


发展租赁住房,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对于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意义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租赁住房作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如何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如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2020—2022年计划发展15万套(间)政策性租赁住房”“有望解决20余万新市民的住房问题”“通过利用存量土地、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在沈阳、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政策性租赁住房正加紧建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成为各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主要发挥了对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的兜底保障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底,已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随着新型城镇化纵深推进,住房问题已从户籍家庭转向新市民群体。这部分群体购房比例低、以租房为主,同时,市场供应的租赁住房普遍户型大、租金高,缺少与这一群体经济能力相匹配的小户型、低租金住房供给。因此,住房保障的重点也随之从解决户籍居民住房困难转向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8亿人,其中流动人口高达2.36亿人。新市民群体量大面广,靠政府投资的公租房难以覆盖。”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介绍,2019年住建部提出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为新市民提供适当、安全、负担得起的“一张床”“一间房”或“一小套房”。

目前,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在13个城市开展试点一年多,初步探索出政府给政策、银行给低利率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可持续运作模式。但试点过程中,用地、规划、审批、项目盈利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困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措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虞晓芬认为,接下来要在土地、金融、财税、审批等方面细化政策,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政策落地。

在推动租赁市场发展方面,“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等提法引人关注。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就像公租房等保障性或政策性长租房一样,市场化长租房也要强调租赁关系稳定,让居民通过住房租赁市场也可以获得稳定的、高质量的住房服务。“培育和发展长租房市场,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要从租赁住房供给和消费两方面发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刘洪玉认为,当前住房租赁市场上的许多问题都与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密切相关。

“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强化租赁市场监管,应当主要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来完成。其次要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政府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监管队伍等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刘洪玉表示。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