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132家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领罚单
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迎来“周岁”。新证券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全方位贯彻“零容忍”要求、保持“零容忍”态势。对于新证券法落地一年以来的变化,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表示,上市公司违规情况明显好转,“零容忍”政策落实成果显现。今年证监会继续全面贯彻落实“零容忍”要求,剑指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月28日,今年以来共有132家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收到证监会、交易所、银保监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主体开出的罚单,其中,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72张罚单,占比55%。
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72张罚单中,证监会开出11张罚单,浙江、江苏、安徽等17个地方证监局开出61张罚单。其中,浙江证监局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为15张;其次是江苏证监局,开出10张罚单。
对此,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分析认为,“浙江证监局和江苏证监局开出的罚单数量较多与当地上市公司数量较多有一定关系,截至2月28日,浙江、江苏两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分别达531家、491家”。
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发现,在上述132家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收到的全部罚单中,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是处罚的主要原因。谢彩表示,在我国将全面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信息披露监管是重点所在,通过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减少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开、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质量,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展望未来,谢彩认为,落实“零容忍”要求还应聚焦两方面监管。“第一,抓住关键少数,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管。第二,发挥社会大众尤其是投资者,以及科技监管的力量,达到全方位、全覆盖监管,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应罚尽罚’、没有‘漏网之鱼’”。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