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

仲裁调解,让342名工人领到1500万补偿金


□ 通讯员 刘永良 张河斌 蓝秀华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感谢党!感谢政府!”

“多亏永定区法院,多亏了执行法官,让我们拿到血汗钱。”

“感谢永定人社局真心为我们维权,及时出具劳动仲裁调解书。”

“感谢市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的法律援助。”

……

2月24日,在永定区高陂镇境内一家企业的厂房门口,永定区人民法院将1500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342名申请执行人的手上。历经3年,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工人们连声道谢,激动不已。

这些工人曾经都是龙岩某机械制造公司的员工。2017年起,公司因拖欠他人债务官司缠身,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至2018年1月8日,公司停产停业,并与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42名工人工资无法支付。

1月8日至11日,工人们相继来到永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投诉反映。对此,永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度重视,受理了工人们的调解协议置换申请,第一时间开启劳动仲裁绿色维权通道,为这些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档立案,并以事实和法律规定为依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申请人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最终调解意见,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受理当天即置换成仲裁调解书。此后,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前往企业参加工作协调会,并指导企业就安抚职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事宜做好指导工作。

与此同时,龙岩市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立即组织团队“一援到底”,为342名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律师和永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仲裁院实行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加班加点,于2月11日全面出具劳动仲裁调解书。“农民工的‘薪事’也是我们的心事。保障劳动者工资及时支付到位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必须要守住底线,切实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让人人劳有所得。”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招娘说。

经劳动仲裁后,342名工人向永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家公司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押金等。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龙岩某机械制造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和存货被永定法院首封,土地厂房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封。由于龙岩某机械制造公司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企业缺乏“造血”功能,永定法院对查封的机械设备和存货进行评估拍卖。2018年下半年,龙岩某机械制造公司的部分存货卖出了1532661.4元,该笔拍卖款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押金。2021年1月29日,永定法院再次启动拍卖,将龙岩某机械制造公司名下的厂房土地、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打包上架至司法拍卖平台,引来3家竞买人竞价,最终以61918585元的价格成交。

2月24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342名工人集中发放了15026353元补偿金。由此,历时3年的案件圆满结案。“通过这一次集中发放,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此外,永定区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了很大努力。”永定区法院副院长郑锦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