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措施

全力保障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本报讯(记者 梁熙 通讯员 朱伟彬)近日,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措施,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新罗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其他县(市、区)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进一步发挥产能和提高电网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在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方面,精心安排“两节”期间重大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加强在岗职工慰问和生活保障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在《闽西日报》公布1—2月“五个一批”项目综合考评结果,对成效较好的三个县(市、区),在上半年 “五个一批”项目正向激励考评中加分10%。对提前到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各地可从获得省市两级的前期工作经费奖励金额以专项补助的形式予以支持。对一季度技改投资增速居前三名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