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

构建政治生态研判机制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通讯员 王平

“收到这份‘诊断’报告,其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有理有据,为我们推动政治生态改善指明了目标方向。”日前,上杭县委主要负责人收到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报告》后深有感触。

随后,上杭县委立即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部门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全面总结在政治生态、工作力度、选人用人、信访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效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查找出了4个方面的8个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了5个方面10项整改措施。

这是市纪委监委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召开政治生态研判会议,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

“经过调研,我们梳理出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26个最具代表性的指标,探索建立了既有县(市、区)间横向比较,又有各地自身近年纵向比较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各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的数据,包括纪委监委日常履职形成的客观数据、政法机关每年的相关调查数据、组织部门年度考核测评结果等,对各县(市、区)的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科学量化、形成综合评价、提出研判报告、限期督促整改。

政治生态研判重在“关键少数”。去年11月,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龙岩市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把手”“关键少数”的实施意见》,从监督重点、监督内容、监督举措、监督机制4个方面,明确了1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把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作为分析重点,对每名班子成员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制度规定、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精准画像,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研判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分析。

“针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我们视情况向监督单位主要责任人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或通过党内监督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督促监督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为例,市委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带队市领导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一把手”实施“一对一”约谈共计25人次,反馈“问题清单”9份、具体问题303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移交“问责建议”22个,共追责问责45人,其中“一把手”14人,占比31.1%。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于去年初同步进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暨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把净化政治生态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着力加强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的运用,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