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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检察“龙岩模式”
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超1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梁熙)2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检察机关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突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生态检察“紫金花”品牌,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检察“龙岩模式”。通过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建立一体化指导机制、完善案件办理机制等工作机制,加大对矿山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注重公益保护,通过优化职能设置,成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构或团队,发挥“诉前”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矿山领域生态修复效果;通过推行“校企共建”模式、打造“检政共治”模式、开启“区域协作”模式,创新模式载体,构筑矿山领域生态修复新格局。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检察“龙岩模式”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案件104件202人;推动矿山领域补植复绿,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161.02万元;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56件,整治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18家,督促恢复林地、复垦耕地225.68万平方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5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