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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工会聚小钱办大事
每日奉献互助金几毛钱 最高补助20万元
龙岩市总工会牵头举办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08年启动以来,通过工会宣传,职工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将全市广大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中,减轻了患病住院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为职工构筑起抵御疾病风险的又一道防线。目前,互助活动已开展13期,累计287.1万人参加,补助惠及12.9万人,发放补助金11742万元,人均补助近1000元,个人累计最高补助14.6万元,充分体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如:
1.长汀县某农民工范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12年开始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每期缴费36元,总计缴费7期252元,平均每天只缴费1毛钱。2018年2月初,突发脑溢血住院,累计医疗费用23.68万元,城乡居民保险报销8.26万元。医疗互助补助1.2万元,省总工会配套大病补助1.2万元,农民工身份再上浮补助0.36万元,小计1.56万元,长汀县总工会地方配套补助大病1.2万元,农民工身份长汀县总工会地方配套再上浮补助0.36万元,各级工会合计补助4.32万元,个人负担11.1万元,从而减轻了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
2.龙岩市某国企女职工章某,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期缴费80元同时再缴交25元女职工特病互助金。2019年确诊为原发性乳腺癌,住院化疗等8次,医疗总费用23万元,医保统筹报销16.7万元。工会医疗互助补助1.62万元,女职工特病一次性补助1万元,合计补助2.62万元。剩余3.68万元个人负担,年均负担1.84万元,平摊下来负担就不算重了。
3.龙岩市某事业单位职工陈某,自2008年第1期医疗互助活动启动至今,每期都积极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每期缴费100元,每天只要节省2毛7分钱,共缴费1300元。2018年8月不幸确诊为肠癌症晚期,住院医疗总费用89.69万元,医保统筹报销59.69万元。工会医疗互助补助8.78万元,省总工会配套大病补助1.35万元, 2020年9月经抢救无效去世,发放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合计补助10.63万元。剩余19.37万元个人负担,每年平均负担6.46万余元,负担比较大。多亏有医保、职工医疗互助补助,帮其大大减轻经济压力。
1.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条件
凡在龙岩行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职工,并由工会团体会员身份参加,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身份55周岁、女职工工人身份50周岁以内,有人事部门证明政策允许延迟退休的部分职工。退休返聘职工暂不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95%以上;企业单位参加的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90%以上;女职工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女职工数的95%以上。
2.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类型及缴费标准
共有四类(1)龙岩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每期缴费100元;(2)龙岩辖区内中央、省属、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在职在岗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每期缴费80元;(3)龙岩辖区内除中央、省属、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在职在岗职工(含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每期缴费36元;(4)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每期缴费25元。
3.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期限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期限为一年,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4. 实施免责条款
职工首次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或断缴互助金后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实行一个月免责期,即第一个月产生的费用不纳入补助范围。
5.互助金缴交的方式
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金可以由职工个人缴交,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缴交,或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协商共同缴交。由用人单位缴交缴交互助金,职工在互助期当年4月30日前离开用人单位又未发生补助费用,用人单位可以在4月30日前,用新招聘职工一对一替补。
6.申请办理补助金期限
职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互助期后半年内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责任终止。
7.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必须提供材料
(1)A4纸质《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工会章)及电子版一份;(2)首次参加互助活动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盖印)以辨识单位性质;(3)提供前往缴交医疗互助金之前1至2个月职工在职在岗工资发放册(单位财务盖印)。
8.第十四期医疗互助补助计算方式
(1)城镇职工医保对象,在龙岩市本地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70%给予补助;在龙岩市外医院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45%给予补助。(2)城乡居民医保对象,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60% 给予补助 ,三级医院、统筹区域外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30%给予补助。(3)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直接按住院总费用*20%给予补助。
9.职工在互助期死亡及工伤待遇
参加互助活动职工在互助期内死亡,无论职工是否住院补助过,统一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人/期。发生工伤,按工伤级别发放慰问金,1-4级5000元/人/期,5-6级3000元/人/期,7-10级2000元/人/期。
10.一线环卫工人和农民工有特殊待遇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获得各类国家医疗报销及当地医疗互助补助后,个人净自付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分别获得省总工会1500-150000元十个档次的配套补助,一线环卫工人和农民工身份,每个档次补助再上浮30%。
11.住院的职工须提供材料
(1)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工会盖章、主席签字);(2)住院发票;(3)出院小结;(4)龙岩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异地就医结算单(盖印);(5)参保人员异地就诊报销单(限异地住院交现金回本地医保中心报销的职工提交);(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提供详细开户行名称);(8)进入商业保险职工,另提供参保人员异地就诊报销单(盖印及签章);(9)工伤职工,另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0)按病种收费职工,提供住院发票、龙岩市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盖印)及出院小结;(1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提供医院所有原件票据。
注意事项:
2021年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详情见龙岩市连心帮扶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咨询电话:0597-2295692 0597-308508。
龙岩市总工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