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

依法仲裁助维权 调解优先促和谐


“谢谢仲裁院的及时用心调解,帮我能依法维权,拿到赔偿金。”近日,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人事仲裁院,达成了调解方案,拿到工伤残赔偿金的某矿业职工陈某高兴地向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在连城县某矿业公司工作的陈某因职业性煤工尘肺叁期,肺功能中度损伤致二级伤残,与单位因工伤待遇产生纠纷,以“请求一次性预付伤残津贴、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为诉求向县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仲裁院仲裁员多次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和用人单位多次联系沟通,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围绕一次性预付伤残津贴焦点问题,组织双方调解,讲解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终于达成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对补偿金的数额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陈某工伤残赔偿金29万元。

连城县人社部门为更好地将“六稳”“六保”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全力加强仲裁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传导与企业共渡难关保就业岗位宣传,促进劳资关系稳定和谐。该局坚持仲裁为民,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台阶低、语气和、调解柔、仲裁正”的特点,在政策咨询、法律释明、风险告知、争议调解、案件处理等过程中营造和谐,做到作风上亲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使调解仲裁工作惠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坚持调解优先,对可调解解决的案件,原则上不予立案,调解不成的再进行依法仲裁,并辅之以参与协商、指导调解、宣传解读等多项工作手段,推动企业劳资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据了解,今年以来,连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3件,当期审结案件103件。 (通讯员 黄水林 马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