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个村庄获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补助


本报讯(记者 罗焕辉)近日,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官网获悉,省财政下达4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省20个红色美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补助标准为每村200万元。我市的上杭县古田镇溪背村、长汀县南山镇中复村等10个村入选。

据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是依托省原有的红色遗址,以红色历史主题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进行打造,目的是加强对红色美丽村庄的保护和利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除我市10个村外,入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补助的20个村还包括福州1个、三明5个、泉州1个、南平1个、宁德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