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将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程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引领全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谱写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新篇
□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曾宪华
红色是闽西最鲜艳的底色。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域,龙岩红色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全市现有革命旧址520处599个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27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66个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7处168个点。
这些革命旧址印证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毅、邓子恢、张鼎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闽西进行的伟大革命实践,反映了闽西“二十年红旗不倒”的光荣历史。但长期以来,它们散落在闽西的山野田间,不少因受到城市发展、村镇建设等因素的扰动而遭到一定程度破坏,也有不少因陈年老旧而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将它们保护利用起来刻不容缓。
统筹实施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程
记者8月27日从市文旅局获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将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程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统筹引领全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编制了《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中央苏区红色交通线史迹(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等革命旧址保护规划。
据介绍,2017年以来我市争取中央和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约2.3亿元,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实施以古田会议会址、长汀革命旧址群为代表的一批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和提升工程,实施了200多个革命旧址的本体维修、周边环境整治、“三防”等项目,省级文保单位以上革命旧址险情得到排除,保存环境得以改善,展示利用水平大大提升。
为加强法制保护,2018年3月,我市正式出台全国第一部设区市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实体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使我市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驶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今年1月,我市又出台《龙岩市红军标语保护管理办法》,构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新体系,使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在城乡建设中具备了更严格的法律保护依据。
依托红色文化品牌发展壮大红色产业
如何让革命旧址焕发出新时代的夺目光芒?我市充分挖掘红色文化内涵,依托“古田会议丰碑、调查研究模范、万里长征起点”三大红色文化品牌,传承红色基因,发展壮大红色产业,谱写闽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新篇章。
在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方面,我市发挥古田效应,整合古田会议会址群、才溪乡调查纪念馆、松毛岭战地遗址等红色资源,打造“大古田”全域旅游区和“百里朝圣之旅”精品旅游线路,初步形成了以古田为核心,覆盖古田、才溪、长汀、连城的红色旅游产业集群。去年全市16家红色旅游A级以上景区接待游客1387.5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2.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和27.3%。
在推进红色教育培训方面,我市依托古田干部学院以及古田会议会址群等7个核心教学点、26个市级教学点和近百个现场教学点,利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在古田召开后续影响力,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契机,不断创新红色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遗产“铸魂育人”作用。去年,全市接待红色教育研学人数突破300万人次。
与此同时,我市不断繁荣红色文艺创作,近年来,深入挖掘红色革命历史,勇攀红色文艺影视创作高峰,涌现出《红色摇篮》《绝命后卫师》《古田军号》《毛泽东在才溪》《绝境铸剑》等一批影视佳作;同时持续打磨红色主题闽西汉剧《伯公灯》、大型歌舞剧《松毛岭之恋》、山歌剧《羊角花》等曲艺精品,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