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今年新增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增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三


本报讯(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邱孝聪 林晓丽)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公布了第五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我市福建德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强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杭县紫金佳博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经纬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列其中,新增数量连续两年仅次于福州和厦门,排名全省第三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家,仅次于福州、厦门、泉州,总数从2018年的全省第六位上升至全省第四位。

近年来,市科技局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我市企业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速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全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开展精准业务辅导,在广泛摸底的基础上,该局通过干部多次主动上门服务,对企业在技术研发创新基础上的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等工作进行精准辅导,在申报、核查阶段指导企业对材料逐份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不走样、不变形。

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利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的规范引领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完善项目、人才、科研绩效等管理制度,推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切实增强新型研发机构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三条措施》,建设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并对相关技术经纪人予以奖励。充分落实省级购买仪器设备后补助政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获得感。

据了解,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可享受省政府多项支持政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省和设区市财政对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度按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初创期一般为五年。对初创期过后发展效益较好的研发机构按近5年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后补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对经评估命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0万元。